房屋「橫割成兩半」 違法

發佈時間: 2003-06-13 14:49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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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夾層屋又有消費糾紛,部分房地產業者私下表示,夾層屋長期處於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,一直都是只能做不能說。 房地產業者指出,夾層屋產品通常必須挑高到4米5,才能展現效果,否則會給人極大的壓迫感,不過,4米5的高度根本無法於住宅區申請建照,業者多半先購買商業用地,再以一般事務所的辦公名義申照起建,也由於土地屬於商業區,根本不能適用政府釋出的各項低利房貸。 不過,建商抓住購屋者貪小便宜的心理,打著「創意空間」口號大肆宣傳,消費者還是趨之若鶩,近來台北市多項夾層屋產品都以熱銷結案。 根據相關建築法令規定,建築物加蓋夾層的範圍,不能超過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,夾層不但僅能供作儲藏使用,而且還有容積率問題,相較之下,現行把房屋「橫割成兩半」的利用方式,「統統都是違法」。 只是,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腦筋動得快的建商絕對不會在廣告中,違法出現「夾層」兩字,而是透過「挑高」、「創意空間」之類的曖昧字眼,達到暗示效果,待民眾看屋時,再由現場銷售人員配合強力推銷,雙方在達成一定默契後,透過簽訂「裝潢契約書」的方式,或由建商在交屋後代為施工,或是透過協力廠商替消費者代為興建夾層,逃避法律規範。 房地產業者表示,不少消費者在夾層屋被查獲,面臨被強制拆除命運時,才將所有責任都推給業者,呼天搶地的大喊欲哭無淚,批評建商沒有事先告知,其實,多數民眾都知道夾層屋有適法問題,只是,很少人能夠禁得起低價誘惑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